| 很无奈啊!在我的马拉松式的追款之路即将走完的时候,暂时坐下来和大家聊聊。 话还是要从去年说起。曾经与我合作过一次的近似同行的一个朋友接了一个近百万的江西大单。由于他的技术不足以致用,就提出来与我合作,由我包工他们出资共同把这个单完成。由于当时的我创业刚开始,手头上资金业务全无,就报了一个很有竞争优势的价格给他。很快地,一切开工前的准备工作都到位了。
拿到订金的那天,那个朋友通知我到他厂里商议开工等诸多事项。我们协商时一再强调,工程一旦结束,包工的款项就全部结清,并先期预付两万元。还说到只要不是因制作技术所导致的返工或费用增加,全部责任由他负责,切要支付我方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增加。为防有变,就把这些清清楚楚地写进了合同。因考虑到工程太大,到时候肯定会有临时采购的事情发生,于是我还提出了派一名采购的要求,经我这么一提,朋友肯定地说:“没关系了,我是绝对地相信你,我想了,因离江西太远,材料就少带些,不够的就在当地适量采购就行了,省得到时还要往回拉。
就这样,经过一个礼拜的匆匆准备,我就亲自带上我的工程大军北上江西了。
此贴子已经被hellenxi于2007-10-09 15:28:07编辑过 | | 签名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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